|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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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11月1日起,中国大使馆领事部部分证件受理时间及受理窗口变更如下:
◆公证、认证、护照、旅行证办证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周一至周四 下午1:30-3:30 (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公证(退国籍)、认证咨询、办证窗口为: 10号、11号、12号窗口
◆护照、旅行证咨询、办证窗口为: 5号、6号窗口
◆所有证件取证时间只限于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先到2号窗口排队交取证单,再到1号窗口排队取证。
◆请申请人员自觉在一米线后排队,在大厅内保持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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