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回国报考大学的旅韩侨生申办在韩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公证的通知(2007-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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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求 1、申请人须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居留资格须为F2或F5)原件和复印件,及华侨协会出具的户籍誊本;本人来领事部申请。 2、未满十八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父母为监护人)陪同,并须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件(系指亲属关系公证、出生证明,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件)。 二、收费标准 普通件:申请受理日起第6个工作日取件,21000韩元/份 加急件:申请受理日起第3个工作日取件,45000韩元/份 特急件:申请受理日起第2个工作日取件,56000韩元/份 三、时间和地点 申请时间:周一至周四 下午1:30--4:00 发证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50 受理窗口:领事部办证大厅第10号窗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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